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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营口市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先证后审”
发布时间:2017-10-11 浏览量:1095

10月1日起,营口市全面推行工业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对省级发证的7类、省委托市级发证的10类许可产品实施“先证后审”制度。

“先证后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最大简化申报审批程序,实施电子化和无纸化网上申报,“足不出户”即可申报,实行申诉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制度;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由企业自行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后置现场审查,在企业获证3个月内完成现场审查,确保许可工作质量;在自贸区内实行“一企一证”和企业到期延续直接发证制度。

此次实施简化审批程序的17类产品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化肥、建筑防水卷材等。市质监局在网站上公布了省级发证的7类和省委托市级发证的10类许可产品详细内容及审批流程。

营口市是省内三个试点城市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市质监局将精简并优化工作措施体系,措施包括: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实施“数据跑腿”替代“企业跑腿”、实现两日内企业拿到许可证、“后审”环节发现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再进行许可证撤销。同时,市质监局还将加强事后监管,告知企业法律法规义务,加强许可审批工作标准化建设,监督企业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许可审批以及后续监督管理的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实现产品质量管控社会共同治理。


关键词:营口 工业产品生产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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