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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区域“2+26”城都加强了针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力度。自4月以来,环保强化督查掀起的绿色风暴真实曝光了“散乱污”企业的问题。环保部对此高度关注,各地的“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也取得了初步进展。
京津冀大气污染问题成为了我国治气的重点,2017年作为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又深受雾霾天的威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展开了大规模整治和督查行动。
京津冀的大气污染防治已经不单单是这三个地区的工作,周边区域也被纳入了联防联控体系。针对大气污染问题,“2+26”城市概念被敲定,包括北京、天津2个直辖市和河北、河南、山西、山东的26个地级市。就连这次的环保强化督查行动也囊括了京津冀及其周边所有地区,出动了5600名执法精英,几乎占据了全国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8%。
而这个被誉为“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的督查确实发现了不少的环境问题,“散乱污”企业首当其冲接受了环保风暴的洗礼。
数据显示,4月8日至4月15日,28个督查组督查的2301家企业中,有1621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70%。环保督查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形式成功获取了“散乱污”企业的第一手问题资料,并且通过举报热线反映、在线监测等渠道将有环境污染行为的企业列入了“黑名单”。截至第一轮督查结束,环保部公布了347家“散乱污”企业。
根据环保部5月1日发布的消息显示,4月30日正在进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23个督查组共检查282家企业(单位),发现175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60个。同时,环保部也公开了这次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再次通报了一批突出的“散乱污”企业集群。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散乱污”企业集群整治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一阶段的重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至此已经不难看出,“散乱污”企业清单建立和整顿情况是强化督查的重中之重。
当然,强化督查牵扯出的这些“散乱污”企业问题自然会落实相关的惩治办法。我国基本已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监察执法体系,2016年以来,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更是实现了“名正”“言顺”“软实力”提升。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方面,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4987件,罚款数额达26375万元,查封扣押案件2190件,限产停产案件1228件,移送行政拘留958起。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3月底京津冀地区2+26个城市完成自查,拿出了56000家小散乱污企业清单,这些企业到今年的10月份将全部淘汰清理。田为勇还强调,“要确保今年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取得决定性的进展”。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赵群英在巡查时也提出,达不到环保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就应该取缔。
有鉴于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也在逐步推进,并且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中河北省成绩显著。河北省专门出台了《河北省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监察工作。河北廊坊市自2月中旬就启动了“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主城区完成度为100%;邯山区也进行了深度清理整治,抽调6个督导组,施行“一企一策”,疏堵结合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
除此之外,山东省济宁市也表示将对“小散乱污”企业开展深化整治行动,并且承诺3月底前完成全市“小散乱污”企业的摸底排查,6月底前取缔50%以上,9月底前全部清理整顿完毕。河南省濮阳市也自3月起就开始实施“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划分三个重点区域,力争“全方位、立体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这些都只是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整治“散乱污”企业行动的冰山一角,在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下,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到基层是棘手的难题。不过各地整治的决心是空前的,环保督查赋予的压力更是层层传导至乡镇,相信“散乱污”企业问题的彻底解决只是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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