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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落实辽宁省统计局2024年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量:21

营口市落实辽宁省统计局2024年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报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4日,省统计局2024年统计督察第3统计督察组对营口市开展统计督察,2025年5月30日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抓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铁有痕的决心,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具体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营口市委、市政府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统计督察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统计督察反映的问题及具体工作意见,逐条认真整改并形成制度机制,倾斜资源配置,关心统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与成长,杜绝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不要带水分的GDP。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高质量完成省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高效推动督察整改落地落细

(一)坚持政治引领,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多次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层面开展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及时跟进学习。推动全市上下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顽固性以及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坚持统筹协同,高质量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成立营口市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任务,整改工作专班深入调研、组织研究,将国家统计督察整改与省统计督察整改有机结合,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两办名义印发《营口市落实国家、省统计局2024年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市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专题推进会暨部门统计工作会议,对各地区、各部门整改工作进展进行再调度,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采取有力举措确保整改成效

1.部门协作联动,补齐统计机构人员力量薄弱短板。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力量的意见》,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及时补充统计人员力量、加强基层统计保障等方面明确提出工作要求,给予有力政策支持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2.强化法治意识,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整改办牵头,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清理”原则,在全地区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行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对相关涉统文件和做法开展全面自检自查。

3.监督关口前移,扎实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动态更新统计系统人员信用台账和“四上”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台账,倡议新入统企业签订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完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持续打造诚实守信的统计信用环境。

4.上下贯通联动,拓宽学习教育培训渠道。市整改办与省统计局调查队党政群工作部密切协作,依托“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开展“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专题培训班”;积极开展线下授课培训,编制《统计法治工作应知应会》等学习资料,切实提升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质效,聚焦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群体,做到市级部门、全市统计系统普遍覆盖。

(四)坚持以改促治,健全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

1.夯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带动全市上下深刻警醒统计造假新特点、新动向,坚决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持续加强重大统计造假案件警示教育力度,持续巩固深化上轮国家统计督察整改、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等工作成效,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政同责体系。

2.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监督关口前移,严把调查单位入退库审核质量关,强化数据质量管控,落实数据全流程评审和协调性评估。完善“县—镇—村”三级网格化动态管理体系,系统提升基层人员专业化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抓实抓牢统计数据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统计服务情况摸排,坚决防治政府统计购买服务中统计造假问题;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对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及在库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严守入库退库关口,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自查及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3.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市委、市政府注重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统计监督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贯通协同制度全覆盖。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

4.强化统计领域制度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统计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部门数据共享、统计资料保存管理、统计执法案卷评查、统计违法举报等相关统计工作制度,为持续巩固拓展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始终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负起领导统计工作的主体责任,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充分认识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警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用不掺“水分”、不含“杂质”的发展数字反映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

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和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管理,以刚性制度筑牢统计基础,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强化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提升源头数据真实性。严防虚假整改、反弹回潮,把整改成果转化为统计治理效能。

(四)协作联动更好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始终坚持“一盘棋”思想,推动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实现更加充分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多维度、多角度分析和研判营口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时发现苗头问题、风险点位,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战。要进一步做好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工作,讲好营口统计故事、传播好营口统计声音,充分展现营口改革奋进优异成果,有效发挥统计服务国计民生效能,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关键词:营口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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