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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企业通常分为两类:矿业勘查企业和矿业开采企业。矿业勘查企业以矿权为平台,以勘查为手段,通过勘查和投融资活动,使得企业市值不断增加,股东获得回报。矿业开采企业以矿山为平台,以生产(开采 选冶)为手段,增加利润,通过矿产品销售和投融资活动,增加利润,包括对矿业勘查企业矿权投资和并购活动,使得企业市值不断增加,回报股东。
我国矿业企业大体上也可分为矿山生产企业与地勘企业。地勘企业(地质队)拥有一定数量的探矿权和专业的勘查团队。从涉矿证券交易市场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地勘企业不是一个真正的勘查企业,因为其关注点是对外提供勘查服务,而不是有充分的自主权来对内运作自己的矿权。如果仅仅是对外提供勘查服务,则企业的性质与服务性企业是一样的。服务性企业包括矿业咨询、勘查或钻探承包、矿山工程承包、采选冶运营承包、设备租赁等。因为现有体制问题,我国地勘企业处置自己矿业权的空间非常有限,始终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少勘查投入,融资需求强烈。因此,选择证券市场来融资的基本前提是,融资平台是按市场机制成立和运营,同时要区分矿业开采企业和矿业勘查企业。
在选择合适的证券市场时,笔者以为要考虑以下因素:能融到期望的资金吗 - 融资额、融资过程麻烦吗 - 融资成本、同行的经验、证券交易所支持力度以及未来融资扩张路径等。本文提供一些事实和思路,以期对你有所帮助。
当前涉矿主要证券交易所
从当前全球证券交易市场规模来看,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最大,上海+深圳+香港证券交易所排第二。矿业企业融资较活跃的证券交易所有: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主板和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创业板)、伦敦证券交易所(LSE主板和AIM创业板)、上海证券交易所(SSE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SZSE)、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主板和GEM创业板)、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X主板和TSX-V创业板)、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没有创业板)和南非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JSE主板和AltX创业板)。通常主板上市条件要高于创业板,其融资额也大。矿业开采企业尽量要选择主板,矿业勘查企业通常从创业板开始成长。
按市场规模从大到小排序:NYSE、LSE、SSE、HKEx、TSX、ASX和JSE。按市场管制程度,除SSE为审批管制外,其它均为注册制。按矿业板块的支持力度,TSX、ASX和JSE有相应的矿业板块支持措施。按主板市场首次公开募股(IPO)综合条件的难易程度由难到易:SSE、HKEx, NYSE、LSE、ASX、TSX和JSE;按创业板IPO综合条件的难易程度由难到易:SZSE、HKEx-GEM, AMEX、TSX-V、ASX、JSE-AltX 和LSE-AIM。
矿业勘查企业选择创业板上市时,在SSE和SZSE几乎不可能,因为有盈利利润要求和审批要求。HKEx-GEM有较大的现金流要求,AMEX也有盈利利润要求。多数勘查企业没有财务利润记录,从而导致其在HKEx-GEM和AMEX上市融资实际变得几乎不可能。JSE-AltX 与LSE-AIM上市要求大体相似,大概属保荐人自律制,有点像我国的新三板,过于放松,使得融资额期望不能满意。
此外,上市矿业开采企业还可以通过美国存托股证(ADR)到NYSE挂牌交易,或通过全球存托股证(GDR)到LSE挂牌交易。在加拿大上市满一年后的企业还可以利用加美1991年开始的跨司法管辖区披露机制,自由转板到NYSE,无需经过美国证券监管部门SEC的审核。
全球主要矿业企业
纵观全球主要矿业企业的上市路径,可以看出:
(1) 优先选择公司所在国的证券交易所,如巴西的Vale首先选择在巴西的Sao Paulo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矿山位于美国的加拿大Barrick优先选择TSX上市;
(2) 上市后的矿业开采企业通过ADR、GDR、区域协议或拆分资产后的子公司等形式异地、多地同时挂牌上市,以获得最大融资额,其路径是:南美洲和北美洲的上市公司流向NYSE,以TSX上市公司流向NYSE最明显。HKEx上市公司流向NYSE。ASX和JSE上市公司流向NYSE和LSE。美国的矿业开采企业多在NYSE上市,很少外向流动,仅少量进入ASX。HKEx目前对大型国际矿业的吸引力仍然有限,通过HDR反向流向HKEx--GEM的融资路径是阻断的。SSE对大型国际矿业企业的融资路径也是阻断的。
(3) 美国AMEX上市和HKEx-GEM上市的矿业勘查企业很少,ASX上市的矿业勘查企业主要来自本土和非洲,LSE-AIM上市的矿业勘查企业来自澳大利亚、非洲和亚洲,其他矿业勘查企业则云集TSX-V。
(4) 从上市矿业公司的数量来看,TSX+TSX-V最多,其次是ASX,再次为LSE+AIM、NYSE、SSE和HKEx。其中,矿业开采企业在ASX上市最多,矿业勘查企业在TSX+TSX-V最多。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TSX+TSX-V的最大特点是允许直接披露概略性研究成果 – 初步经济评估(PEA)。PEA就是基于勘查获得的资源量包括推测的(类似我国的333)、或333+控制的(332)或333+332+探明的(331),通过概略性研究为投资者提供企业发展预期。这一手段为勘探企业在投资总额有限的情况下,获得一个重要的融资机会。PEA针对的情况包括如下:
通常的勘查发现资源,通过增加勘查投入获得资源量的增加;
新投资或并购资源量或储量项目,这些资源量或储量项目标准不为CIM规范(加拿大资源/储量标准)认可,如加拿大境外的项目;
有自己的生产矿山或储量,当新投资或并购邻区资源量矿权项目,并将新增资源量与原储量统一规划和开发;
储量项目或暂停生产的矿山,时间超过一年后,其产品价格及其它储量转换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后,储量退回到转换前的资源量;
生产矿山原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范围确定的储量消耗完毕,而转入新增资源量生产时的情况等;
上市规则对PEA的限制条件是要以同等重要的声明形式说明: 资源量不是储量,资源量不具有经济增长性,PEA没有将资源量转换成储量。这可理解为:PEA披露的经济预期是有较大风险的,信不信由你投资人自己判断。
在加拿大,上市矿业企业在获得采矿权后,自己有权决定自己的矿山生产活动。要知道,矿山企业是否开始生产并产生利润,对其拥有资源量和储量的经济预期的风险降低将产生巨大影响。对此,上市规则规定:只有建立在至少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转换的储量为依据的生产矿山,才允许披露生产和经济数据。否则,上市企业要充分披露技术和经济上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可理解为:不是建立在储量基础上的矿山,其披露的生产和经济数据存在重大风险。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
ASX认为TSX的PEA存在对投资人的信息误导。因此,只有上市后的矿业企业拥有基于储量的生产活动后,才允许披露类似PEA的结果,同时还需要披露技术和经济上的不确定性风险提醒。这可理解为:基于资源量的经济分析虽然存在重大风险。依据JORC规范,加拿大的PEA相当于澳洲的Scoping Study, 而勘查成果(类似我国的334)在澳大利亚可以参与Scoping Study,条件是要明确勘查成果参与的比例。允许勘查成果参与Scoping Study的规定是不符合现有矿业界对Scoping Study的概念的,与PEA的概念是不完全相同的。因此,在ASX上披露Scoping Study的结果是受到约束的。
同样,在澳大利亚,矿业企业包括上市矿业企业在获得采矿权后,自己有权决定自己的矿山生产活动。ASX规定,如果矿业企业 (主要指勘查企业) 的开采活动全部依据勘查成果、或全部依据推测的资源量+勘查成果,或部分依据历史或境外的资源估算,则不允许披露生产和经济数据。但是,一旦上市矿业企业拥有基于储量的生产活动后(矿业开采企业),其它生产活动只要给出参与生产活动的资源量比例,则其它生产活动可以包括类似我国的333、332和331资源量,以及勘查成果(334),可以披露其它生产活动的生产和经济数据。只是,如果包括333资源量时需要警示性提醒风险,如果包括勘查成果(334)时,则预期经济数据不能基于勘查成果(334)给出。这可理解为:矿业开采企业,对不是建立在储量基础上的矿山,只要有生产活动支撑,其披露的生产和经济数据是实际可行的。
因此,可理解为TSX+TSX-V对矿业勘查企业更为支持和鼓励,而ASX则对矿业开采企业更为支持和鼓励。
基于上述综合因素,笔者以为,我国的矿业企业如果没有能力在SSE上市,尤其是矿业勘查企业,最好能选择海外上市。其中,矿业开采企业优选选择在ASX或HKEx上市,上市以后再考虑在NYSE和LSE挂牌上市。矿业勘查企业则应优先在TSX或TSX-V上市融资。矿业勘查企业去ASX、LSE+AIM或JSE-AltX上市虽然融资成本低,但融资额有时不能令人满意。
当然,推进我国矿业勘查企业上市规则改革可能是我国矿业界的当务之急。一方面我们拥有庞大的证券交易市场规模,可另一方面,我们的矿业勘查企业不能在当地证券交易市场就近获得有效融资。中国于2001年就加入WTO了,16年过去了,全球化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增长,可是我国矿业勘查企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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