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国内资讯 > 综合
环保部:2018年所有省份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发布时间:2018-02-27 浏览量:1369

在日前结束的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指出,2018年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据中国环境报2月27日消息,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也是构建国土空间布局体系的基础。截至目前,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宁夏等15个省(区、市)划定方案已获国务院审批。

根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确定的时间表,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一条生态保护红线,要能够管控所有重要生态空间,充分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要求。在红线划定工作中,摸清家底是前提。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把具有特色重要生态功能的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

确定红线范围是重点,也是难点,难就难在要处理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当前,一些地方存在顾虑,担心红线范围划大了影响经济发展,希望预留更多发展空间。

相关负责人指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不能计较一时得失,要站在历史的维度,牢固树立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事关国家生态安全的区域都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


关键词:环保部 生态保护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