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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参会部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发布时间:2025-11-21 浏览量:22

2025年11月14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以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要求,对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参会,精准领会会议精神,为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锚定新方向、明确新路径。

会议聚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明确提出“严、细、实”三大工作准则。“严”字当头,坚守“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严格依法追责,严守法定赔偿范围与标准;“细”处着力,构建覆盖督察反馈、执法巡查、信访举报等渠道的多元线索筛查机制,确保问题线索无遗漏;“实”字托底,以规范修复方案、强化效果评估为抓手,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切实恢复至基线水平。同时,会议确立两大硬性目标:实现案件线索“应筛尽筛”,建立常态化筛查移送与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年度结案率提升至95%以上,通过优化磋商流程、强化司法衔接破解“久磋不决”难题,要求各级部门压实属地责任与协同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会后,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结合辖区实际研究部署落实举措。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严考核、硬约束推动各项任务落地,以法治思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切实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与公共利益,为建设美丽辽宁、美丽大石桥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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