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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与公安局联合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8-12 浏览量:198

2024年上半年,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联合联动,协同办案,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2宗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件,以高水平执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定方案、细化举措。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两部门联合印发《鞍山市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和步骤,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快案件处理流程。

建章立制、信息共享。一是建立联合研判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等部门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形势,研判案件,拓展工作思路,深挖案件线索。二是实现信息共享。两部门建立了执法案源、执法文书档案、执法视频影像等资源共享机制,集中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三是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了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简化了部门之间层层走件等繁杂手续,不等不靠、不拖不延,对可能涉嫌犯罪的,在行政机关开展调查的同时,公安机关同期介入,参与现场调查,提高了工作效率,震慑了违法企业。

鞍山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暨“两打”工作推进会

行刑衔接、高效联动。两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同步介入机制,使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进一步精准、高效。上半年,海城市公安局通过研判发现环境案件线索,立即上报鞍山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环保支队第一时间告知市生态环境局,两部门同步启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对海城2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企业轻烧窑正常生产,炉门都被人为打开,轻烧窑炉正常生产时产生的部分烟气未进入污染防治设施,也未经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开展自动监控数据监测,而是通过未关闭的窑炉门直接排入环境。执法人员初步判断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无法反映企业真实排放情况,自动监控数据严重失真。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立即调取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和生产记录,并对相关责任人逐一调查询问,及时有效锁定证据。市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同步跟进,第一时间确定具体实施人员,封锁现场,固定证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违法案件顺利查处。通过调查,确定两家企业为2024年我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其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的篡改自动监控数据的情形,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规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024年3月至4月,海城市公安局在收到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移送材料后依法对2宗案件立案侦查。

鞍山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下一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和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联合联动,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公安部门职能优势,坚决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威慑力,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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