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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1-02-02 浏览量:1302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关于耐火材料工业的提标治理要求,促进耐火材料工业污染减排,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制定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编制工作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组织,郑州轻工业大学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与协作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组成标准编制组。

河南省耐火材料企业有1400余家,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50%以上,炉窑种类和治理工艺多,污染治理水平参差不齐,耐火材料行业是河南省目前急需深度治理的行业。耐火材料企业主要集中在郑州、洛阳等地,污染物排放对于区域环境影响较大。制定和实施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严格的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将有效的促进耐火材料企业废气污染物减排,对于改善耐火材料企业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标准制定对促进耐火材料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积极作用。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耐火材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促进耐火材料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步伐、积极主动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装备和污染治理技术,有利于推动企业内部实施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从整体上提升相关产业发展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淘汰一批规模小、工艺落后、达标治理无望的小型耐火材料炉窑,从而推动耐火材料产业结构调整。

2020年5月13日,河南省修订发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其中规定了耐火材料工业干燥及烧成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执行10、50、100mg/m3的排放限值。但该标准未根据不同炉窑类型和温度区分规定排放限值,高温镁砂、高温刚玉窑氮氧化物执行100 mg/m3的排放限值存在较大难度。未规定原料破碎、筛分等其他生产工序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各行业,因此全面规定了氟化物、氨、铅、汞等9项特征污染控制因子,部分特征污染物控制因子不属于耐火材料企业,需要进行甄别。因此有必要单独制定符合耐火材料工业生产特点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0年11月,编制组在完成标准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对《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框架、排放限值的确定、技术经济的论证、环境效益及预期效果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并撰写完成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2020年12月1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在郑州主持召开《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论证会,邀请国内7名专家参会并组成了专家组。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对《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汇报,一致通过该标准的技术论证。

该标准是落实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以法律手段促进河南省耐火材料工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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