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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泥等重点污染源驻厂监管!山西发布第4号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量:941

11月27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向各市人民政府发布第4号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调度令指出,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相关部门会商预测,近期全省气象条件持续不利,短时波动不足以清除污染,预测将发生大范围污染过程。

为减少污染物积累,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群众健康,省大气办要求做好四项工作。一是除大同市外的其他各市在11月28日0点起-12月2日24时期间启动橙色预警;二是各市要立即将预警通知所辖县(市、区)和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其中,太原及周边“1+30”区域要采取加严措施。大同市要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三是各市要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巡查、检查力度,对焦化、钢铁、电厂、水泥等重点污染源驻厂监管。同时,加大排放大户协商减排力度,全面排查整治散煤燃烧,全面加强重型运输车辆管控,让减排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让污染物排放量真正减下来;四是各市要及时将预警启动情况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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