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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季空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各地相继发布水泥行业“错峰生产”通知。错峰生产在促进大气污染治理、节约能源资源、化解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河北、山东、吉林、内蒙古、湖南等地已发布最新版水泥行业错峰生产通知,其中多地区今日(12月1日)起开始停产4个月。
据统计,此次错峰停产涉及产能超6亿吨(数据截至2019年末)。
河北
日前,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泥行业2020-2021年高质量发展差异化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称,要求河北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2020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4日,分采暖季和非釆暖季两个阶段进行,全年错峰总目标天数在此期间内计算,不跨此期间计算。
全省年度各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产总天数目标为160天。
釆暖季错峰停产天数不少于105天,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并结合承担协同处置、居民供暖、保障重点工程项目任务等具体情况,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生产企业在釆暖季可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非釆暖季错峰停产天数不少于55天。
错峰生产应秉承行业自律、公平公正、大企业引领、统一实施、差异化错峰的原则,真正实现去产能、节能减排的目标。
1.行业自律原则。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及省协会的文件要求自觉执行错峰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错峰生产,破坏行业自律环境。
2.公平公正原则。
一是因项目手续、政府规划等原因长期停产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其停产天数不得置换其它生产线错峰停窑天数。
二是非统一错峰期间,各地级市政府因环保预警、重大活动等原因要求企业停窑的,其停窑天数计入错峰停窑天数。
三是部分地区政府环保管控停限产天数超过错峰生产总目标天数的,经省协会核实后,按地方政府文件要求执行。
四是各企业应利用统一错峰期间合理安排检修,非统一错峰期间安排检修的,其停窑天数不计入错峰停窑天数。
3.大企业引领原则。大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执行错峰生产。
4.统一实施原则。所有企业应在规定的错峰时间统一实施错峰停窑,不得自行调整错峰停窑时间。
5.差异化错峰原则。釆暖季错峰期间,已经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可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以及承担协同处置、居民供暖、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等民生任务要求,进行差异化错峰。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在采暖季期间全部停窑。
采暖季错峰生产
釆暖季错峰生产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15日。
错峰生产范围: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
错峰生产目标及要求
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应执行错峰停窑105天,对河北省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企业、承担协同处置、居民供暖、保障重点工程项目任务的生产线,可执行差异化错峰,但应按允许的最大负荷生产,具体要求如下:
1.河北省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企业在上述时间范围内集中停窑天数不得少于60天,停窑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3月5日;河北省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非A级的其它企业按照本文件要求执行。
2.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弃物任务的生产线,在上述时间范围内集中停窑天数不得少于70天,停窑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3月5日。
3.承担居民供暖的生产企业,在采暖季期间优先保证居民供暖,待釆暖季结束后补停窑60天。具体补停窑时段为:自采暖季结束之日起连续补停30天,5月20日至6月3日、8月20日至9月3日再补停窑30天。同时严格执行非釆暖季统一错峰要求。
4.承担保障重点工程项目任务的生产线,在上述时间范围内集中停窑天数不得少于90天,停窑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
5.具备评定为河北省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企业、承担协同处置、保障重点工程项目任务的生产企业,原则上在上述规定的停窑时间内集中停窑,拥有多条生产线的企业可利用其它生产线停窑来置换该停窑天数(规模不相同的生产线须按照设计产能换算停窑天数),从而达到最低停窑天数要求。
6.具备承担协同处置、居民供暖、保障重点工程任务生产线的企业,须将相关资质文件报省协会备案,承担保障重点工程的生产线还须报地级市以上(含)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差异化错峰停窑,否则在采暖季期间应执行错峰停窑105天。
非采暖季错峰生产
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11月14日。
错峰生产范围: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
错峰生产目标及要求
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总天数不少于55天。
具体要求如下:
1.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于4月26日至4月30日、6月26日至7月5日、8月1日至8月10日、9月21日至9月30日、10月27日至10月31日五个时间段集中错峰停窑,共计40天。
2.其它时间段根据政府环保管控要求或企业检修错峰停窑15天。
3.承担协同处置、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居民供暧任务的生产线也应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错峰停窑。
4,拥有多条生产线的企业,所有生产线必须按上述时间要求同时进行错峰停窑,不得相互置换停窑天数。
5.非釆暖季错峰停窑天数不抵消釆暖季期间承担协同处置、居民供暖、保障重点工程项目任务生产线应补齐的停窑时间。
错峰生产保障措施要求对违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如约谈、行业通报、媒体曝光、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将错峰生产纳入企业化验室评级、排污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等。
河北省协会组织与山东、河南、山西、内蒙等周边省份协会对接晋冀鲁豫蒙五省2020-2021年错峰生产计划,形成区域联动错峰计划。各阶段错峰生产执行过程中,加强与周边省份协会的沟通,保障错峰效果。
山东
日前,山东省水泥协会发布《山东水泥企业2020-2021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时间:
4个月(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31日)。
(2019年11月15日0:00-2020年11月30日24:00期间,未完成错峰生产160天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20年12月1日前严格落实补停计划以补足错峰生产时间;因积极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其他时期错峰生产及各市县(市、区)组织的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任务,错峰生产总时间超过160天的企业,可按照实际超出天数经企业申请、协会核准后于2021年3月份提前恢复生产进行抵冲。)
实施对象:
山东水泥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含建通窑和依据法律法规或经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害废弃物等特殊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下同)。
错峰生产期间,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境部门因重污染天气组织水泥粉磨站、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承担特殊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采取限产减排措施的,按照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境部门的文件执行。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2020-2021年度甘肃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州按照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工作,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按计划停产90天。范围为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方案》提出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市州按照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工作,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合理错峰。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应按计划保证停产天数,对位于城市建成区及近郊、节能减排任务较重的市州,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计划不得调整;对利用电石渣生产、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危废、不采暖地区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可降低负荷生产。
吉林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2020-2021年采暖期实行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其中对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按照协同处置任务能力核定的最小生产负荷运行。按要求可不进行错峰生产的熟料生产线由各市(州)工信局进行认定审核,并严格把关,错峰生产前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内蒙古
1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下发了《2020—2021年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此次错峰生产的实施范围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包括利用电石渣、承担居民供暖以及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废处置的水泥熟料企业)。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4个月停窑错峰生产。
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停窑或未达到错峰停窑期限的,必须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补齐错峰停窑时间。
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在采暖季错峰生产期间如不能停窑的,由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在非错峰生产期间增加停窑时间予以置换补偿。
黑龙江
11月10日,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0年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在黑龙江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2021年上半年错峰生产工作另行安排。
辽宁
11月15日—12月1日期间,泛东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及晋冀鲁豫地区启动执行为期4个月的错峰生产。
山西
日前,山西省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指出,错峰生产行业包括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仍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停产。其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被评定为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被评定为A、B、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错峰生产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湖南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文件,下达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间(2020年10月16日)-12月31日)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
据悉,共有70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参与此次错峰,合计停窑天数2090天,多条水泥生产线停产高达77天,即在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间(2020年10月16日)-12月31日)全停。
河南
日前,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重点行业季节性生产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水泥(含粉磨站)B级及以下和非绩效引领性企业实施限产或停产。实施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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