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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GB/T 1426—1978《炭素材料分类》。
本标准与GB/T 1426—197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炭素材料大类”,10个大类;
——增加了“炭素材料原料类”,39个小类;
——增加了“电工机械用炭素材料类”,14个小类;
——增加了“化工用炭素材料类’’,%个小类;
——增加了“特种炭制品类”,23个小类;
——增加了“炭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类”,27个小类;
——增加了“纳米炭材料类”,9个小类;
——“石墨制品类”删除了 1个小类,增加了 9个小类,共14个小类;
——“炭制品类”删除了 3个小类,增加了 12个小类,共16个小类;
——“炭糊类”删除了 1个小类,增加了 5个小类,共9个小类;
——“特种石墨制品类”删除了 1个小类,增加了 25个小类,共27个小类;
——合计增加了 6个大类,删除了 6个小类,新增加178个小类,共193个小类;
——每个炭素材料小类增加了英文缩写;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科技大学、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敏伦、何选明、王世杰、魏仁零、孙伟、朱海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26—197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炭素材料的分类方法、分类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电工机械、化工和其他工业作为导电材料、结构材料和特殊功能材料等用途使用的炭素材料的分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718炭素材料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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