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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和推荐2019年度“非金属矿科学技术奖” 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1 浏览量:3157

(2018)中非协字030号

关于申报和推荐2019年度“非金属矿科学技术奖”

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非金属矿及其功能材料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材料。目前,我国非金属矿行业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科技成果不断涌现,极大地推动非金属矿产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非金属矿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发挥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对科技创新的推动和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和《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非金属矿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并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现将2019年度“非金属矿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工作要求

“非金属矿科技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应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申报项目内容应在“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同一项目应依据项目情况,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科技公益四类中选择其一,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基础研究类项目,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同时注明主要论著被引用情况。项目须通过技术鉴定(评估)或提供本专业领域同行专家亲笔签名的独立评审意见。

2、申报技术发明类项目,其整体技术应用研究1年以上。其核心技术已获取发明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的及其他权益的证明材料,项目经通过技术的鉴定(评估)。

3、申报科技进步类项目,其主要或整体技术应工业化应用1年以上,项目经通过技术鉴定(评估)。

4、申报科技公益类项目,完成时间1年以上,应是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计量)、软科学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企业科学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调查等公益性科技项目。

申报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项目的经济效益重要提供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证明或税务等部门出具的证明。申报项目的技术鉴定(评估)是指由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组织的鉴定(评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或推荐;

1、已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2、申报项目成果未产业化应用或应用时间不满1年(2019年1月1日以后应用的);

3、已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委或其它社会力量办奖单位申报的;

4、知识产权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

二、申报程序

大学、科研院所、行业骨干企业可直接申报。亦可通过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中国硅酸盐学会非金属矿分会、矿物材料分会;各省市硅酸盐类学会等推荐。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申报材料

“非金属矿科技奖”的申报(推荐)必须同时报送申报书正文及附件材料3份并装订成册(含一份原件)。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请予2019年5月3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邮寄或交送非金属矿科技奖励办公室(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1008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联系人: 朱进

电话:010-57811327 13436501173

邮箱:fkxhkjj@163.com

协会网站:www.cnmia.cn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二O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关键词:非金属矿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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