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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海城市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明确海城市2018年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润松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普查工作任务。据了解,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7至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2017年为准备年,2018年为实施年,2019年为总结年。海城市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去年的精心准备,市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下一步,按照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市普查工作6月底前要完成清查建库;7月底要接受国家质量核查评估;10月底前要完成入户调查;年底前要完成普查数据审核汇总等任务。同时,按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各单位必须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普查方案,明确任务职责,落实人员经费等;全力推进清查和入户调查工作;严格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加强普查质量管理;做好各阶段工作的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普查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普查工作,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推动普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杨润松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省、鞍山市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要求,不折不扣地抓紧落实;要抓紧实施普查,扎实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做实做细普查清查工作,抓紧完善机构人员,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广泛宣传普查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各项保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机制,有序推进,依法普查,严把质量,严明纪律,防范风险。
杨润松要求各开发园区、镇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按照既定的思路和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党委、政府交办的政治任务完成好,为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海城,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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