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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及十余部门
发布时间:2018-04-13 浏览量:1133

国务院近日公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包括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等在内的57项重点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

57项重点工作中,明确涉及生态环境部的有10项。其中,除了前述两项重点工作,还包括继续破除无效供给、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精准脱贫力度、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创新信访工作方式等。

对于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意见》明确提出,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4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这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污染防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意见》在这一方面做出了重点部署,明确提出要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

《意见》明确,这方面的工作由15个部门具体负责,具体包括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

《意见》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关键词:国务院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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