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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经信委消息,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月18日12时起,德州市启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据监测信息显示,目前德州空气污染指数(AQI)已大于200,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预测未来24小时AQI仍将维持在200至300之间,且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根据这一现状,我市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倡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另外,各县市区也将根据要求立即启动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步落实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近日,山东省出台《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包括德州在内的5个城市,将从今年开始,每年11月至次年1月,水泥、铸造、砖瓦窑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对燃煤发电机组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的,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也将全部停产。
这是为了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出的首炮。《方案》提出,要确保省会城市群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等7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17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到2020年比2013年改善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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