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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制定五大重点行业VOCs整治方案 打造“江西样板”
发布时间:2016-10-14 浏览量:1033

江西赣州市政府印发《赣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计划规定,将以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制定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五大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方案,强化VOCs源头预防。

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已开展VOCs排污收费的省及直辖市共15个,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海南省、湖北省和福建省,而江西省还未正式发文表示要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打造“江西样板”,赣州市此次走在整个江西省的前沿,对列入江西省第一批重点地区的信丰县及第一批整治范围的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五大重点行业,加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石化企业VOCs综合治理。

据《计划》显示,赣州市的短期工作目标为:2016年,赣州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目标责任书》核定值,即保持在68.9微克/立方米以内;全市和各县(市、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削减比例与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一致。

据了解,《赣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将“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试点VOCs排污费征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等方面作为重点任务。《计划》中提到,赣州市将按全省统一部署推进VOCs排污费征收,优化收费试点的工作流程,促进企业减排,提升征收效率。

同时,赣州市还将与福建省泉州市协作,适时召开区域大气污染协作机制会议。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应对措施,实现监测数据共享;落实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加强煤炭、机动车、高架源污染防治。


关键词:标准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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