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资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有关要求,我厅拟对50个勘查许可证和23个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1月13日(3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我厅将发布公告予以注销。相关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出让收益(价款)等费用、矿山生态修复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应依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投寄邮戳日期为准。联系人:赵磊、韩宇 联系电话:024-62789097。
附件:拟注销勘查许可证名单
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1日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