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再生料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国内资讯 > 动态
郑州市耐材行业企业轮停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浏览量:13

新密市、巩义市、登封市、荣阳市、新郑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为促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科学、精准做好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差异化管控,根据我市耐材行业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2026年度耐材行业轮停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耐材行业中涉及隧道窑、梭式窑、回转窑、推板窑、高温竖窑工艺的企业(包含铝石窑企业);电熔类和不定型耐材企业不实施轮停调控,重污染天气期间按照减排措施要求实施停(限)产。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15日期间,按照企业绩效分级级别实施差异化轮停调控,具体安排如下:

(一)绩效分级A级企业.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15日期间,实施自主减排,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污染物排放量较基准值只降不增。

(二)绩效分级B级企业。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14日实施全厂涉气工序轮停。

(三)绩效分级C级企业。按照两个阶段分两批次实施全厂涉气工序轮停,第一批次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2月8日,第二批次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

(四)绩效分级D级企业和长期停产企业。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15日期间实施全厂涉气工序轮停。

企业完成轮停调控后,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不再实施管控措施,生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基准值)“只降不增”,并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轮停停产企业在错峰停产期间,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耐材行业轮停调控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化解重点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相关区县(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确保错峰轮停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促进耐材行业不断提升绿色生产水平,减轻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加强监督帮扶,加强轮停调控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轮停调控企业的监督检查,保障轮停调控措施严格落实。同时指导帮扶企业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统筹安排生产经营工作,在轮停调控期间做好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的检修和技术改造等工作,加快推进轮停企业门禁系统建设,着力改善生产环境,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三)加强宣贯引导。加强对企业实施轮停调控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贯,增强企业实施轮停调控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确保轮停调控措施平稳有序实施。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舆情监督工作,及时应对、消除不良影响。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媒体参与,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郑州 耐材行业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