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23日,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大石桥市某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4座轻烧窑正处于生产状态,但其中1#、2#、3#轻烧窑的上料口未设置集尘罩,原料库房墙体破损未封闭、半成品库房地面积尘严重。
(二)查处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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