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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28002023) 2024年2月2日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量:211

2023年8月3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批准发布《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2800-2023)(下称,标准)。本标准由山西省环境科学学会、山西省耐火材料工业协会负责起草,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本标准(草稿)研讨、论证。2023 年 7 月 28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本标准,2024年2月2日本标准正式实施。

近日,为宣传、贯彻好本标准,山西省耐火材料工业协会向本省会员单位发出通知,提出三条要求:

一、高度重视标准,认真执行标准。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将促使相关企业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治理水平提升和绿色发展,对耐火材料行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标准明确企业是实施排放标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和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各会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执行。

二、各级领导带头学、管理人员重点学。本标准将于2024年2月2日正式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会员单位务必抓好标准的宣贯工作。会员单位的各级领导要带头学,负责工艺、设备及环保的管理人员要重点学,要将标准的内容传达企业所有相关人员。会员单位领导要逐章、逐节、逐条学,找不足,查短板,看差距,该整改的,立即整改,确保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符合标准规定。

三、组织安排宣贯,专家讲课培训。明年是实施本标准的第一年,也是十分关键的一年。各会员企业在实施本标准的前后一个阶段,对发现的问题务必及时向省协会反馈。省协会将在明年2月前后组织标准实施宣贯,由负责起草本标准的专家进行讲课培训、宣讲条文、答疑解难。


关键词:山西 耐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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