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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00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量:334

一、整改任务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省2018-2020年应完成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7万亩,截止2020年底实际完成治理面积约2.9万亩,未完成规划目标8150.93亩。

二、整改目标

一是全部完成(2018-2020)年度未完成的治理任务;二是各市完成2021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三是有效开展2022年度新建项目进场施工,并在2022年12月份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验收核查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接到《关于制定<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的通知》后,我厅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聚焦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2021年8月底前,我厅将2018年至2020年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未完成的治理8150.93亩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市,其中,沈阳37.54亩、大连1069.6亩、抚顺203.76亩、本溪299.61亩、丹东926.5亩、营口350.29亩、阜新338.83亩、铁岭4098.28亩、朝阳826.52亩。

(二)我厅要求各相关市严格落实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用好国家鼓励政策,保障落实项目经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完成2021年度全省2.89万亩闭坑矿山治理规划任务。同时,申报2022年度全省闭坑矿山治理项目财政预算,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批复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要求完成下达2022年度治理计划,并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三)各相关市完成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后,组织成果验收,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省级技术核查单位实地核查,并出具项目核查报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已超额完成2018-2020年度整改治理任务

截至2022年11月中旬,沈阳、大连、抚顺、本溪、丹东、铁岭、阜新、营口、朝阳已全部完成市级成果验收工作。我厅作为验收单位,从10月10日起,对巳落实整改措施、实现整改目标、达到验收参考标准的,组织专家及核查单位陆续开展对沈阳、大连、抚顺、本溪、丹东、阜新、铁岭、营口、朝阳9市省级验收工作,现完成治理任务总计1.36万亩,已超额完成整改治理任务。

(二)2021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0日,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铁岭、营口、朝阳、葫芦岛13市闭坑矿山项目已竣工且完成市级成果验收工作,我厅已组织省级核查单位完成了省级复核工作。经验收复核,2021年度实际完成治理面积4.2万亩,已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三)2022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向各市下达2022年闭坑矿山治理任务3.7万亩,治理经费预算20162万元,指导各市编制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论证,下达项目批复。截至12初,项目已达到实施方案序时进度,全部完成主体工程治理任务。

按照《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要求,需要完成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89630亩;其中2018-2020年完成2.9万亩(注:2021年6月-9月经我厅对2020年度闭坑矿山生态恢复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实际完成治理面积1.68万亩,2018-2020实际完成3.14万亩),2021-2022年完成治理面积共计8.5万亩,合计完成11.6万亩,已超额完成治理规划任务。针对整改问题我们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具备了验收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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