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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量:231

2023年2月22日,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目前已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47人失联,现场救援仍在紧张进行中。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应急管理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立即部署开展全区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对全区所有生产(停产)、建设(停建)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企业全面自检自查、旗县应急管理部门全覆盖检查、盟市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检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督导抽查的方式同时同步、多级多轮开展。综合运用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专家指导服务、安全评估+执法等方式,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企业,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场所和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上限罚款处罚等措施,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开采施工、偷采盗采、私挖滥采、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一证多采”、以采代建(探)、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列入黑名单和行刑衔接等执法措施,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春节后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复工复产程序,经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执法检查合格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复工复产。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加大复工复产执法检查力度,对蓄意逃避复工复产安全监管、未按规定履行复工复产程序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处理。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劲厌战情绪,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如履薄冰的谨慎和如临深渊的紧迫,切实抓深抓细抓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关键词:煤矿 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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