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国内资讯 > 动态
关于开展2023年耐火材料及相关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浏览量:228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科技部2016年17号令“科技成果鉴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今后各级科技行政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的精神,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已承担起耐火材料及相关领域科技成果的评价工作。由协会秘书处制定的《耐火材料行业科技成果评价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11月经协会七届三次常务理事(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协会按照暂行办法已经组织开展了耐火材料及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根据《耐火材料行业科技成果评价暂行办法》,2023年协会秘书处将继续组织开展中国耐火材料行业科技成果的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

科技成果评价范围,由组织或个人完成的、属于耐火材料专业领域范畴的各类科学技术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计、新方法、新设备等均可申报进行评价。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要认真阅读、填写申报材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秘书处。

三、申报时间

科技成果评价已纳入协会的日常工作。有科技成果评价需求的单位可随时提出申请,协会秘书处将按《耐火材料行业科技成果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申报的项目中进行遴选,适时组织专家审查、评议。

四、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4号院

邮箱地址:acri1990@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柴俊兰 010-65282090 13613899698(微信同号)

刘紫萍 010-65266905 18519850762(微信同号)


关键词:耐火材料 耐火材料行业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