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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鸿科镁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新型碱性耐火材料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3 浏览量:32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部令第,),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辽宁鸿科镁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辽宁鸿科镁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新型碱性耐火材料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石庙子镇东青苔峪村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12100万元,新建磨矿厂房、浮选厂房、过滤间、精矿库、尾矿库、各种泵站和配电室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4861.63m2。建设1条菱镁矿浮选生产线,年处理菱镁矿石39.6万t,年产菱镁矿精矿粉28.2万吨。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石庙子镇东青苔峪村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年第48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361655988@qq.com。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鸿科镁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5241229458;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石庙子镇东青苔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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