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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量:2089


营政发〔20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业经2017年3月20日第十五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口市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和省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市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工业有效供给能力,激发工业发展新活力,现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机遇,加快融入“一带一路”。以“四个着力”为根本遵循,以《关于全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为支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制造强市建设”为主题,以实施《中国制造2025营口行动纲要》为重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做强存量、做优增量、主动减量、稳控变量、扩大需量,促进工业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增加工业有效供给,实现工业供需协同发展,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针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问题导向,按照“四个驱动”要求统筹推进,精准发力,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合拳,解决工业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不平衡的矛盾。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进一步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作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依托营口自贸区片区,搭建服务平台,助推企业引进技术、资金,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提升全市工业经济开放水平。

——坚持优化升级,调存增优。以“三去一降一补”为核心任务,做好“加减乘除”。加快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注重盘活存量,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推动产业层次向中高端迈进、供需平衡向高水平跃升。

——坚持创新驱动,转换动力。加强技术创新、精品创造和标准创制,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不断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以两化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质量为先,绿色发展。强化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信誉意识,加强质量技术攻关,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建立质量信誉体系,营造诚信经营环境。健全绿色制造标准,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供给进一步扩大,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更加协调匹配,供给效能显著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有效改善,企业经营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工业强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工业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装备制造、冶金、镁质材料、石化、轻工、新型建材、纺织服装七大优势产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汽保、乐器等特色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中高端供给能力稳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0%以上,比2015年提高12.7个百分点,高端装备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25%以上,比2015年提高10个百分点,钢铁行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15%以上,新型建材主营业务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70%以上,比2015年提高25个百分点,化工产品精细化率力争达到70%以上,比2015年提高24个百分点,消费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3%以上,比2015年提高7个百分点,电子信息产业及集成电路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15%。

——工业供给效能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26%,比2015年提高0.6个百分点,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0.18件,比2015年提高0.103件。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4.5。两化融合水平进一步提高,宽带普及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均达到75%,比2015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关键工序数控化率51%,比2015年提高18个百分点。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向中高端迈进

1.全面提升装备制造业。按照“高端化、成套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推进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提升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数控机床重点发展数控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热模锻多工位智能压力机、数控重型立式车床、智能数控磨床、数控磨齿机、智能脉冲机床、激光模切雕刻机等。重大装备重点发展大型透平压缩机组、大型冶金装备、大吨位汽车起重机和全地面起重机、矿山机械成套设备等。输变电设备重点发展高压、特高压、大容量和智能化输变电成套设备等。汽车及零部件重点发展铝合金专用车箱体及部分整车,铝合金专用车装配件,汽车及农用车发动机总成,高档活塞、轴瓦、连杆,无缸套发动机缸体,铝镁合金零部件,汽车线束等。安全(应急)智能装备以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四个领域的智能化产品为重点,发展矿山井下人员紧急避险装备、定位管理系统,网络化视频监控及大屏幕系统,煤矿生产综合自动化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装置;机场除雪机、道路破冰机;远程智能温度测量系统、便携式火灾气体检测仪、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火灾现场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等。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重点发展铝合金一次成型高铁车厢、铝合金精密铸造高铁枕梁等。磁技术装备重点发展大中型电机、永磁系列电机、伺服耐高温电机等高端电机产品。海洋航空装备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港口物流机械和海洋石油勘探装备设施等;鼓励发展小型飞机零部件、机载电子设备、中科院航空遥感系统和航空材料等。节能环保重点发展气化高效节能环保锅炉,高性能和低成本污水、烟气、固体废弃物防治成套装备,脱硫、脱硝、除尘及尾气控制设备等。新能源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线、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薄膜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大容量储能电池和并网发电装置及系统等,力争在核能和燃气发电方面取得进展。电子信息重点发展新型显示器、集成电路和关键电子元器件等。〔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调整优化新材料工业。立足“专、精、特、新”,补齐产品结构短板,拉长产业链条,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冶金重点发展高强度轿车钢、高铁轨道钢、海洋工程钢等高性能特种钢材;特大高精优质铝合金板带材,铝合金建筑模板,高强度、大断面铝合金挤压型材,高性能铝合金;纳米铜带线、铜合金、碳化硅等高端有色金属合金及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镁质材料重点发展含铬产品替代制品、冶金连铸用功能材料等镁质耐火材料;功能氧化镁、专用镁盐、镁质农用肥料等镁质化工材料;新型镁质装饰装修用产品、外墙保温板等镁质建筑材料;镁合金汽车零部件、铸造镁合金、焊接镁合金、镁合金板材、增材制造(3D打印)镁合金产品等镁合金材料。石化重点发展抗氧剂、催化剂、有机硅材料、高附加值的磷氟化工材料;重油深度催化裂解产品、高性能聚烯烃材料、聚酰亚胺单体;医药电子级薄膜,特种工程塑料和改性塑料,特种橡胶,功能涂料及水性涂料,高性能环保型阻燃剂、表面活性剂和橡塑助剂、新型灭火材料等。新型建材重点发展多功能彩码板、复合太阳能被动式房屋、装备式钢构建筑建材、智能防盗门、低辐射镀膜玻璃、安全真(中)空玻璃、高强玻璃纤维、大型幕墙型材、轻质饰面复合材料、防火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环保节能功能型硅藻系列产品等。〔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3.做优做精消费品工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中高端消费品供给能力,培育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市消费品产业形成1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0个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50个营口名牌和市著名商标。食品饮料重点发展营养保健饮料、果蔬汁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啤酒、精制糖、中高档粮油、调味品、特色果蔬和水产品加工、旅游休闲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医药重点发展生物制药、化学新药、现代中药等。包装制品重点发展多功能、绿色环保包装制品等。卷烟重点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优质品种产量比重。纺织服装重点发展锦纶56多功能纤维、涤纶复合纤维、粘胶等高性能纤维;聚苯硫醚纤维及制品、汽车内饰用布和高性能复合过滤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高档家纺面料及其制品,高档服装面料,高档棉、麻、丝、针织产品,高档柞蚕丝面料及制品等。〔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4.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实施“质量提升、创新提升、结构提升、品牌提升”四大工程,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汽车保修设备重点发展智能车轮动平衡仪、重型轮胎拆装机、重型可移动式液压举升机、全自动轮胎拆装机、双柱或四柱及剪式液压举升机、3D成像四轮定位仪等。乐器重点发展钢琴、提琴、转调古筝、新材料和代用材料乐器配件等。〔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化解和控制过剩产能

5.加快化解过剩产能。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争取上级不良贷款核销、减免相关环节税费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过剩产能。加快淘汰石化、镁质材料等主导产业和水泥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落后产能。镁质材料要对菱镁矿石等供大于求的镁产品实行开采总量调控,每年矿石开采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进一步整合菱镁矿采矿企业,到2017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整合压缩到20家和17家。到2020年,非耐材比重提高到2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6.控制新增过剩产能。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土地、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用地、用海和岸线审查,严格环保和质量监督管理,不以任何名义及方式违规核准和备案普通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相关部门不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岸线审批、新增金融授信等手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办理生产许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培育工业供给新动能

7.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1)打造“双创”双基地。一是建设实体创业基地。推进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国家级创业基地达到1个、省级创业基地6个、市级创业基地10个,为“双创”提供承载空间。二是建设虚拟创业基地。鼓励互联网与金融、商务等传统行业结合,培育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业态,发展众创、众筹等多种经济形式,力争到2020年,创客空间达到10个。(2)加强“双创”双服务。一是发挥政府的服务功能。组织举办创业创新博览会,帮助项目找资金、投资找项目、企业找人才。二是发挥社会的服务功能。集聚社会创新创业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客投资基金,促进金融资本与创客产业的有效对接,聘请导师对创客进行辅导,营造“双创”良好氛围。(3)开展“双创”双协同。一是加强政府部门与高校之间的协同合作。推进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交流共享,为“双创”提供要素保障。二是构建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模式。整合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力量,建设技术中心、公共创新平台。到2020年,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0家,创新服务平台20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8.助力企业引进、培养人才。一是加大科技型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开展引进高端创新人才进企业活动,建立企业与高校人才引进培养对接平台,以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为载体,培养、吸引和集聚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二是帮助企业提升人才素质。聘请专家、学者等,组织召开政策、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会,帮助民营企业培训中高层管理人才。指导企业深入持久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鉴定、先进制造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促进企业人才素质的提升。三是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大型企业合作,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保装备、乐器等重点产业开设课程,为企业定向培养技能型人才,组织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企业提供远程培训教育,提高职工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9.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进“15121”智能制造项目体系建设,即10个国家、省试点示范项目,50个市重点支撑项目,100个前期推进项目、200个基础培育项目、10个智能服务机构和项目,全面提升我市智能制造综合实力。具体按照《营口市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实施。

10.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一是加快商业模式转型。开展相关行业从传统预测型推式供应链,向市场拉式供应链转型的管理优化工程,实现产供销同步,提高库存周转的决定性竞争力,促进企业向以快速反应、低库存管理为核心的服务型制造模式转变。二是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结合。深入推进两化融合,鼓励企业开展以核心技术为纽带的各种增值服务模式,发展设备远程监控、运行诊断、协同维护等服务业态,促进产业模式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信息化服务”延伸。三是开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重点发展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服务、在线支持服务等,推动设计与制造、消费与生产的融合,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向生产服务型转变。〔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11.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一是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冶金、石化、镁质材料、传统建材企业要从生产源头和过程根治污染,采用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装备制造、纺织服装企业要重点推广生态设计、绿色工艺材料,提高加工过程绿色化水平,保证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二是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流程型制造业要发展废水深度处理与循环利用、废渣资源化利用、废气脱硫脱硝设备,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离散型制造业要提高原材料和辅料的利用率,加强产品的循环、回收和再利用,实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三是建立节能减排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节能资金,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改项目,落实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政策,加快推进低端产业和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到2020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2%,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四是狠抓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营口市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细则》,重点推进中小型燃煤锅炉淘汰,进一步开展清洁能源推广和清洁生产工作,整治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作出贡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深入推进供需协同

12.着力实施“1551”项目工程。聚焦对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具有显著拉动作用的重点行业,每年筛选确定100个重大工业项目,5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个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00个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项目,推动实施总投资437亿元的忠旺高端铝业系列项目、总投资100亿元的大数据产业园、总投资50亿元的海润光伏产业园等一批技术水平高和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市及县(市)区协同工作,加强协调服务,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成投产,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主动对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市本级创投基金作用,重点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引导投资向“千企转型”倾斜,到2017年,通过改造提升一批、产业转型一批、关停重组一批、载体升级一批,实现1000户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13.推广应用本地产品。一是积极制定、发布重点推广应用本地工业产品目录。围绕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和电子信息业,每年确定一批有质量、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产品,纳入《营口市重点推广应用本地工业产品目录》和政府采购目录,引导和鼓励本市企业按照同等优先原则,选用本市工业产品。推荐一批产品列入《辽宁省推广应用本地产品目录》。二是组织开展产需对接活动。围绕重大工程建设,组织项目投资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域内企业,开展产业发展经济技术交流和供需对接、市场对接活动,支持域内企业参加展会、举办展会。三是加强政府引导。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重大工程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等领域,依法依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符合要求的产品,帮助企业拓展产品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推进企业降低成本

14.积极推动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工作。该项任务从加强涉企收费源头管理、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等方面推进,尽快制定《营口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意见》。

三、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营口市工业供给侧改革实施细则》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分解,建立定期检查、中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统计监测、绩效评价和监督考核机制。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区、园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围绕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及主攻方向,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发挥国家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创新链整合专项,省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环保和新能源等领域的投资项目。利用省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项目,支持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等。争取省产业金融投资基金,支持金融担保机构项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我市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对项目建设扶持力度。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营口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着力引进一批创业创新能力强,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内领先,能引领和带动某一领域科技进步的高层次人才(团队)。营造适合人才发展的环境,在工作经费、住房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收益分成、股权奖励等方式对人才进行激励。积极推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体制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发挥人才的最大效能。在全社会构建起尊重人才、优待人才的氛围,打造适合人才发展的洼地,遏制人才、人口净流出的趋势。

4.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简化流程,明确时限,提高效率。推进“法治营口”、“信用营口”建设,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开展治理乱收费行动、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干预,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培育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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