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2年第36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镁含量≥90%、石灰含量≤10%的镁颗粒(magnésio em pó)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99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104.30.00和8104.90.0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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