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国内资讯 > 动态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覆盖菱镁、石化、冶金等重点行业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量:846

12月28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处长李国军表示,目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2021年度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以下简称方案、名单)。

《方案》明确六项重点任务,即依法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强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监管,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试点,推动一批绿色低碳项目建设和加快完善清洁生产审核配套体系。其中提出围绕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镁砂14个重点行业,逐年发布“强审名单”;强化信用管理,将清洁生产审核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范围。

对此,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行业上看,此次纳入2021年度“强审名单”的54家企业涵盖了石化、冶金、菱镁等8个重点行业,从分布上看,沈阳2家、大连5家、鞍山12家、抚顺6家、本溪3家、锦州2家、营口10家、辽阳2家、朝阳3家、盘锦3家、葫芦岛6家。

纳入“强审名单”的企业要在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公布企业相关信息,2个月内正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2年内全部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并通过验收。省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2021年度强审企业的审核、评估、验收开展100%现场复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一批绿色低碳项目,助力辽宁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