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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钢铁行业大事记
发布时间:2021-09-30 浏览量:826

9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大宗商品价格居高不下导致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应收账款增加、疫情灾情影响等问题,在用好已出台惠企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就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9月2日,邯郸发布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三季度攻坚措施,按照管理绩效逐步关停20座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20座100吨以下转炉,采暖季前关停70%以上,9月底前关停50%以上。

9月5日,中钢协副会长骆铁军表示,近日,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支持国内铁矿资源保障能力提升,钢铁协会将密切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希望广大铁矿企业共同努力,力争“十四五”期间国内铁精矿产量增加1亿吨以上。

9月7日,宝钢股份与沙特阿美(Aramco)已共同签署谅解备忘录,协商计划在沙特阿拉伯合作建设一座世界一流的全流程厚板工厂,并就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双方后续将联合开展的工作内容达成一致。

9月8日,国家发改委表示,严厉查处榆林煤炭交易中心发布煤价不实信息行为。杜绝恶意炒作煤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行为。

9月9日,钢铁行业两大重磅文件《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预计在今年底前正式发布。

9月12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发布通知,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包括露天煤矿)、停工停产整改或整顿的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煤矿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9月13日,云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云南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指导意见》,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会议强调,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淘汰退出一批低效落后产能。

9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陕西省榆林市考察时强调,榆林是国家重要能源基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煤化工产业潜力巨大,要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

9月15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表示,一方面,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目前仍然保持高位,虽然近期涨幅有所回落,但是走势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9月15日,宁夏发布“中秋”“国庆”期间煤炭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两节”期间,全区各在产煤矿原则上不停产、不放假,保障煤炭持续稳定供应。

9月16日,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方案提出,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照能效水平、环保要求、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等要求加强窗口指导。

9月16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组织国内重点煤炭企业联合发出倡议:主动做好煤炭稳价工作,不随意涨价,主动抵制哄抬市场价格行为,引导市场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平稳运行和行业高质量发展。

9月16日,发改委推动煤炭中长期合同对发电供热企业直保并全覆盖,确保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守住民生用煤底线;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企业在今年已签订中长期合同基础上,再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将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年度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

9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决策部署。严格执行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有关要求。

9月16日,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公示,交易完成后,日照钢铁将持有五矿营口100%股权。

9月17日,新加坡铁矿石指数期货10合约盘中下破100美元/吨,跌超7%,创2020年7月以来新低。

9月17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煤炭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宗商品增产保供稳价决策部署,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抓好煤炭增产保供。

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回应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多等问题,国家会继续多措并举,更加注重用市场化办法稳定价格。针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宏观政策要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实施,稳定合理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9月18日,发改委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省(区、市)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分类处置,并以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为界限,国家、地方分级加强管理。

9月19日,云南省发改委对在建、拟建、存量项目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测。加强拟建“两高”项目论证,提高新增项目准入标准,严把项目立项、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关。

9月20日,普阳钢铁接连出手,已成为文安、邢钢、烘熔三家钢厂控股股东。

9月20日,昆钢安宁公司本部基地除球团外的各生产线依次安全、顺利关停。

9月21日,发改委、能源局联合派出督导组,赴相关重点省份和企业、港口开展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督导。重点督导有关省区、企业煤炭增产增供政策落实情况,核增和释放先进产能情况,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煤炭生产、运输、交易、销售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等。

9月21日,据发改委消息,有关部门要求完善燃煤电厂安全存煤制度,降低旺季电厂存煤标准,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线。电煤消费旺季原则上电厂存煤可用天数应保持在7—12天,用煤高峰期存煤上限不高于12天。

9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做好跨周期调节,稳定合理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会议指出,更多运用市场化办法稳定大宗商品价格,保障冬季电力、天然气等供给;审议通过“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9月23日,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理事长表示,对资源条件逐渐恶化的矿井进行改造提升,不达标的煤矿有序退出,有退出预期的矿井及早做好产业转移的筹划,利用好残存资产、资源条件。

9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对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并选取唐山等16个城市,开展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试点。

9月24日,中钢协何文波表示,1~8月份,会员钢铁企业实现利润2904亿元,同比增长1.5倍;平均销售利润率6.2%,同比上升2.56个百分点;8月末资产负债率为61.43%,同比下降1.68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结构明显改善。

9月24日,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2家中央企业降低了在秦皇岛港口的煤炭销售价格,其中国家能源集团降低20元/吨,中煤集团降低10元/吨。同时,内蒙古伊泰集团等民营企业也承诺,在秦皇岛港办船的煤炭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保供稳价督导组在河北省秦皇岛港开展现场督导。督导期间,督导组召开座谈会,向秦皇岛市政府有关部门、河北港口集团及十余家重点煤炭购销企业了解近期港口煤炭库存、卸车装船、交易数量、成交价格以及开展市场监管等情况。

9月24日,浙江省能源局表示,部分地方政府为遏制高耗能行业能耗过快增长,根据能耗双控进度,组织开展高耗能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有序用电和错峰生产等措施,这是对原有忽视节能减排工作的纠偏措施,但必须注重方式方法,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等做法。

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晋陕蒙和有关产煤大市、重点煤炭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煤源落实有关工作。

9月27日,据Mysteel不完全统计,9月全国多个省份发布钢铁企业停产检修情况,涉及钢厂超80家。

9月27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16个省份出台了力度不等的限电措施。新华财经刊文称,拉闸限电主因是高煤价和能耗双控,预计四季度用电仍将偏紧,部分地区拉闸限电可能加码。

9月28日,国家电网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力守住民生用电底线,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用电。

9月29日,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动态稳定煤炭价格,山西与14省区市签订煤炭保供合同。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和国铁集团联合下发通知,在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时将保障铁路运力作为重要内容,同时做好对补签电煤中长期合同的运力保障,联动提高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表示,严格落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9月29日,江苏省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能耗双控”,政府没有做统一部署,但各市都有自己的指标要求,要应对各自的考核目标,等于是自行在处理这个事情,包括工厂的停电安排。

9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表示,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业经济仍面临需求恢复放缓、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生产要素约束趋紧、产业链供应链循环不畅等突出问题,稳增长压力依然较大。


关键词:钢铁 钢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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