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国内资讯 > 动态
河南5月31日前将整治取缔耐火材料等行业27300家“小散乱污”企业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量:1446


3月25日,从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获悉,为持续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河南将在2017年5月31日前,依法整治取缔全省现有的27300家“小散乱污”企业,扶优限劣,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据悉,整治取缔的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要求,涉及国家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淘汰类重污染项目,以及应淘汰而未淘汰的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工信部门负责核查取缔,严禁异地转移。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工商部门、环保部门、国土部门、质监部门分别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环评手续、用地合法性审查、质监手续,全面整治取缔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

2017年5月31日起,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和有机化工、餐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以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由环保部门负责依法责令其停产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不到位的责令停产关闭。

据介绍,受到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将被取消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


关键词:耐火材料 环保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