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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国家矿山监察局副局长张昕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此次修改的生产法将“推进生产标准化建设”修改为“加强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的决定,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现行生产法为2002年制定,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修改。
张昕说,“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矿山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将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严格对标创建,切实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对标对表检查考核,做到达标一个、定级一个,决不允许降低考核标准,对达不到三级要求的矿山企业,要限期停产整改;三是强化动态抽查,对达不到原等级的矿山企业,要降级或撤销等级,推动矿山企业动态达标。”
近一段时期,受疫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矿山事故有所抬头,暴露出一些地区和矿山企业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固,重生产、轻,抢工期、赶产量,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超能力、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导致了同类事故重蹈覆辙。
张昕说,为了有效防范近期事故抬头的态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安排,对近期矿山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要求。
“强化矿山重大灾害风险管控。按照‘抓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路,科学研判重大风险,健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闭环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煤与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张昕说。
此外,主管部门还将加大明查暗访和执法力度,督促对各类矿山的包保、盯守、巡查等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大排查、重点督导和异地联合执法,推进矿山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张昕表示,主管部门要用好修改后的生产法等法律武器,对典型的重大事故隐患比照事故调查处理,严厉打击超能力、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坚决扭转近期矿山事故多发的态势。
张昕介绍,2020年,全国近40%的达标煤矿被抽查检查,100多处煤矿因管理滑坡等原因被降低或撤销等级。
会上,谈及煤矿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成效,张昕表示,生产标准化是煤矿企业提升生产水平的重要抓手,也是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的重要手段。经过50多年的发展,煤矿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内涵不断丰富,从原来的工程质量管理,发展到覆盖多要素、位的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为煤矿企业夯实基础、提高保障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在以下4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有力推动了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地生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生产关口前移。煤矿生产标准化将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标准化有机融合,实现了对“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量化考核,有力提升了煤矿企业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
二是有力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通过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管理机构及人员进一步健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措施进一步,生产投入进一步加大,井下作业环境和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矿工的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仅2020年,全国煤矿生产标准化建设共投入资金1296.69亿元。
三是有力推动了煤矿企业管理提档升级。煤矿生产标准化引入PDCA(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改进模式,构建起自主运行、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真正实现软件与硬件、过程与结果、动态与静态达标相统一。截至2020年底,全国一、二级标准化煤矿已经占正常生产煤矿的75%以上。
四是有力推动了煤矿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通过制定出台激励政策、严格标准化现场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煤矿达标创建的内生动力,倒逼排查治理隐患的积极性。2020年,全国近40%的达标煤矿被抽查检查,100多处煤矿因管理滑坡等原因被降低或撤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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