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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28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近期,海关总署针对虚假贸易情况,对向海关申报进出口信息弄虚作假,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打击虚假贸易。
李国说,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做法既是一种提醒和督促,也是一种正面导向。相信只要进出口企业自觉增强守法诚信的意识,不断完善日常的自身管理,依法办理有关手续,诚信纳税,规范经营,就不会成为失信企业,避免因失信带来的损失。
如何认定失信企业?李国介绍说,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有走私罪或者走私行为;一年内有多次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拖欠应缴税款和应缴罚没款项;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失实,并且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被海关依法暂停从事报关业务;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并且拒不配合海关进行调查;假借海关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弄虚作假,伪造企业信用信息等。
“这些行为都是海关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较严重的失信行为。只要构成以上情况,我们就把它列为失信企业,提交到联合惩戒机制中,由相关部门共同对之进行惩戒。”李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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