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国内资讯 > 动态
严禁新建菱镁矿浮选及镁砂项目!营口市工信局制定《营口市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流程》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量:1494

近日,营口市工信局公布了《营口市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流程》,此方案是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辽政办[2020]33号)和《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编制而成。

《方案》主要是针对营口市内所有新、改、扩建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轻烧氧化镁、重烧镁砂、中档镁砂、高纯镁砂、电熔镁砂、合成砂)项目。现已明确规定营口市辖区内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菱镁矿浮选及镁砂项目,如有必要建设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例:当需要建设1吨浮选产能时,必须退出1吨相应的产能;或建设1吨浮选产能时,必须退出1吨以上相应产能)

产能置换工作由营口市工信局主管,企业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会有2-3名行业专家到企业,现场核实企业申报置换产能的真实性,开会研讨确定是否合格。然后工信局会联合企业所属地主管部门一同前往企业,监督退出产能设备按时停产、拆除工作,所有流程符合要求,方可进行置换生产。

附件为《营口市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流程》







关键词:菱镁矿 镁砂 营口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