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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与宝武集团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量:799

3月23日,瑞泰科技收到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的批复,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今日收到中国建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于 3 月 17 日批复的《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 份非公开协议转让及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 120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和中国建材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关于股份公司部分非公开协议转让及资 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整体方案。

二、同意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总院)将 所持股份公司 1155.0000 万股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给中国宝武持有。

三、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及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方案实施完成后,股份公司 总股本不超过 31736.2814 万股,其中中国宝武(SS)持有 1155.0000 万股股份,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SS)和武钢集团有限公司(SS)分别持有不超过 4642.1538 万股和 3994.1276 万股股份。

四、请中国建材总院按照 36 号令规定,及时收取股份转让价款并严格按计 划使用;请中国宝武和中国建材集团指导有关国有股东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促进股份公司健康发展。

五、请中国宝武和中国建材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及资产重组和配套融 资有关工作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在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填报。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 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关键词:瑞泰科技 宝武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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