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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伏玻璃产能指标放开与否,相关的结论是:对行业不同时间维度上的影响不同,但龙头优势很难被动摇;新能源“合理利用小时数”是科学的补漏洞政策,整体仍是利好。
一边是光伏玻璃近期因供不应求导致价格涨破天际,另一边是本周工信部就《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该《办法》也适用于新建光伏玻璃项目。关于光伏玻璃产能指标未来是否会放开,成为近期市场关注热点。首先我们明确一个观点:光伏玻璃因被列为“过剩产能”而遭到扩产限制肯定是不合理的,其指标在未来有序放开是大概率事件,我们对光伏玻璃企业的投资逻辑,也不应依赖这种指标限制造成的供给不足。那么光伏玻璃产能指标能否放开及对产业/企业的影响,我们分两种结果分别推演:
一、仍然严格限制不放开。我们理解不放开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可能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等情况增加管理难度、可以促进落后浮法玻璃产能淘汰、引导玻璃这一高能耗产业向东南亚等地区转移,等等。但在我国自上而下大力推进能源革命的大背景下,“玻璃产能受限成光伏行业发展瓶颈”的锅也不是一般人背得起的。严格限制背景下,全行业暴利的“不正常”状态可能会维持更长时间,导致落后产能无法淘汰,但拥有较大规模存量浮法指标可置换、或海外产能扩张经验丰富的龙头仍会受益更多。
二、指标有序放开(如分区域、分技术水平)。我们认为指标以一定程度有序放开是相对大概率的结果,尽管可能显著降低行业扩产门槛,但同时也解开了在技术、资金、执行力等方面占优的行业龙头扩产提速的枷锁,将有助于行业格局的加速优化,同时也有助于光伏发电的持续降本,对当前的行业龙头和光伏行业的中长期发展都是利大于弊的影响。
本周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了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的20年全生命周期内的合理利用小时数,并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于该“合理利用小时数”计算的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
我们对该政策的理解主要有几点:
1)初衷是为了严格控制新能源补贴需求总量,为后续解决存量补贴拖欠问题创造条件;
2)限制存量项目中的不合理超装、违规“技改”(比如早期高电价项目在生命周期后段更换低价高效新组件)等钻空子行为,维护合法合规电站的利益;3)按照“总量”核算补贴小时数而非“每年”,也不影响那些早期因为应用了高效技术(如双面/跟踪)而导致小时数超标准的存量项目前大半生的收入和现金流;
3)明确的只是“补贴小时数”而非“上网电量小时数”,所以不影响平价后的无补贴项目通过应用高效技术和提高容配比等方式降低度电成本。整体而言,该政策对存量项目中实际利用小时数超标准的项目会有一定负面影响(但考虑远期现金流和正常衰减影响,实际非常轻微),但对未来平价项目中双面/跟踪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和存量补贴拖欠改善都是正面影响,整体仍是利好显著大于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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