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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改善我省环境质量,8月7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辽宁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半年总结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会议。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副书记董宇,营口市公安局、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市局及县(市)区分局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上半年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情况的工作进展,并对全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执法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会上,董宇副书记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做典型发言。近年来,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工作制度、联合查办工作机制、案件移送备案制度、立案监督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等机制,与市公安机关、市检察机关在打击环境犯罪工作中建立起良好的互动格局,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至2020年7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办理两法衔接案件166起,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34起、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2起,以上指标均位列全省前列。
下一步,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两法衔接半年总结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会议精神,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为依托,进一步构建生态环境两法衔接互通桥梁,以生态环境执法涉案证据收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环境行政刑事案件证据规则,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为手段,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实现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见实效,不断推动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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