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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新固废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违法行为最高可罚500万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量:1713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日前,营口市生态环境局专门印制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文件汇编》,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向企业开展新《固废法》宣贯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固废法》的公众知晓率。

此次新修订的《固废法》,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了制度规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加了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垃圾和保障措施等专章,完善了对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的污染防治制度。具体有如下新亮点:为应对疫情加强医疗废物监管;明确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进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取消固废防治设施验收许可;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全方位保障措施等。

新《固废法》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违法行为普遍提高罚款额度,增加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强化处罚到人。根据新固废法,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最低处5万元罚款;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最低处5万元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最低处10万元罚款;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最高都可罚到500万元罚款,这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中,是最高额度的处罚。

企业是固体废物产生的主体,责任重大。新《固废法》中许多新规定、新要求,将对部分行业带来革新性影响。企业管理者应认真学习,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而推动企业绿色健康发展,避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关键词:新固废法 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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