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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至少十年以来,关于提高水泥行业产业集中度的呼声从未停止,并广泛见诸于各类媒体报道。
水泥行业是“刚性短腿”的传统制造业,行业集中度刻画了竞争格局的演化,而竞争格局的演变又对区域水泥的景气度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提高行业集中度,2013年工信部就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重点支持优势骨干水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2016年,水泥行业内龙头企业纷纷发力,多家龙头企业进行了兼并重组。整合完成后,龙头企业竞争优势愈发突出。
经过业内人士多年来的努力,据中国水泥网水泥大数据研究院统计分析,截至2019年底,全国熟料产能排名前十的企业熟料产能集中度(实际产能口径)达到55.19%,且近几年内都稳定在55%以上。
行业集中度提升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
行业集中度的提升让我国水泥企业间的盲目竞争和乱杀价等行为大幅减少,对稳定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从我国水泥行业近几年的效益来看,自2015年全国水泥利润大幅下滑后逐步回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行业的兼并重组和集中度提高。
在以往,由于水泥企业鱼龙混杂,一些质量控制不佳,能耗高、污染物排放严重的水泥厂可能存在扰乱水泥市场,导致盲目价格战的情况,不利于水泥行业的升级与可持续发展。
后来,随着并购重组的推进,产业集中度提高,水泥市场被更具市场眼光和品牌意识的大型水泥企业主导,水泥市场乱象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缓解。
行业集中度提升有利于加速落后产能淘汰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水泥行业主要经历了由机立窑向新型干法窑转变的发展历程。在这一过程中,机立窑曾经大行其道,并一度成为国内主要水泥生产工艺。在市场爆发式增长期,以机立窑为代表的一部分落后产能为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水泥产能过剩问题的凸显,以及环境压力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势在必行。
在此背景下,利用更先进生产线替代老旧、落后生产线成为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选择,产能集中度的提高则为此创造了条件。以中国建材为例,在10年左右的大规模重组过程中,淘汰了大量的机立窑和竞争力薄弱的新型干法窑。
资料显示,2007年中国建材重组了枣庄一家水泥厂,这家水泥厂位于枣庄石龙区,它有13条小立窑生产线,中国建材重组后一举炸掉,这个轰动一时的“中国水泥第一爆”影响非常大,加速了全国淘汰落后的步伐。
(中国水泥第一爆)
水泥产业集中度在多少合理?越高越好吗?
产业集中度的提升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以往较为混乱的市场环境,并加速了落后产能淘汰。然而,产业集中度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有效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用得不好则可能出现反作用。
面对当前稳定的行业集中度,有行业人士认为这与美国的74%、加拿大的81%、日本的85%、英国的96%、法国的93%等西方国家相比还远远不够,我国水泥行业集中度尚存很大的提高空间。
然而,水泥行业集中度在多少是为合理呢?真的越高越好吗?在笔者看来行业人士应理性看待。具体来看:
1、水泥区域性特征显著,集中度过高会导致企业价格话语权过强
水泥是典型的“短腿”产品,水泥产品的销售半径一般为200公里。故而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若行业的集中度过高则主导企业话语权增强,可能形成市场垄断。
另外,水泥行业由于企业间交叉持股、共同设立区域子公司较多,存在协同定价的隐患,这些问题不仅仅不利于市场形成合理的竞争态势,也可能削弱水泥企业升级意愿,阻碍行业高质量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提高行业集中度的根本是有利市场稳定,不是为集中度而集中,更不是为了所谓价格话语权而集中,且要遵循经营者集中法律规定,故而集中度要适度提升。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产业集中度的提升,对市场稳定性的影响也是有前提的,即产能过剩并没有达到极为严重的程度。一旦产能过剩程度上升到一定高度,即便有较高的产业集中度,市场也难以保持相对稳定。东北等产能集中度较高地区依旧爆发严重的价格战就是较为鲜明的例子。
2、我国幅员辽阔,区域特点明显,不易“崇洋媚外”
我国幅员辽阔,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水泥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逐步在各个区域形成区域优势企业。且水泥产品的区域性特点明显,所以难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主导企业。
根据各区域省市的发展情况,部分区域的行业集中度已达国际水平。从2019年各省市前三家水泥企业的新型干法熟料产能集中度来看,北京、天津、海南、西藏熟料产能集中度(CR3)达到了100%的水平;吉林前三强熟料产能集中度在90%以上;黑龙江、安徽、浙江、湖南的前三强熟料产能集中度也超过了70%,主导企业市场控制能力强;不过也有熟料产能集中度较低的省份如山西、福建CR3熟料产能集中度不到40%。
从区域市场的熟料产能集中度看,目前东北地区集中度最高,前10强产能集中度(CR10)达到77.52%;华东地区CR10为70%。
虽我国部分地区熟料产能集中度相对较低,但总体来看一些区域的产能集中度已远超国外,故而笔者认为在提升行业集中度时应考虑省域大小、资源分布、交通运输条件、市场容量、现有布局、环境容量等条件,不易过度“崇洋媚外”。
总体来看,水泥行业集中度的适度提高有利于市场的秩序性发展,但若过度会造成部分企业话语权增强,反而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且由于我国水泥行业区域性特点显著,在提高行业集中度的同时不能盲目的以国外水泥行业集中度为参照标准,应当根据我国各区域的发展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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