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国内资讯 > 动态
辽宁青花金山耐火材料厂建设年产10万吨系列镁碳砖生产线(技改)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25 浏览量:107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5803028

传 真:0417-5803028

通讯地址: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1150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 目

概 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耐火材料厂建设年产10万吨系列镁碳砖生产线(技改)项目

大石桥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耐火材料厂建设年产10万吨系列镁碳砖生产线(技改)项目,拟建位于大石桥有色金属(化工)园区金山耐火材料厂区内,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生产一车间和生产二车间的土地及建筑结构,对破碎系统、配料系统、混炼系统、成型系统和干燥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是针对上述生产系统进行设备更新。技改实施后拟提高破碎系统生产线自动化程度和配料系统的输送量及输送速度、增加混炼系统的运行速度与稳定性、降低成型系统的能耗以及保证干燥窑尾气的达标排放。

①废气

A.原料一车间

原料车间物料的破碎及筛分、磨粉、投料、配料及混炼等工序会产生粉尘,产生的粉尘经吸尘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原料车间6F楼顶24m高(#1-#3)排气筒排放。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及类别分析,(#1-#3)排气筒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B. 原料二车间

原料车间物料的破碎及筛分、磨粉、投料、配料及混炼等工序会产生粉尘,产生的粉尘经吸尘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原料车间8F楼顶27m高(#6-#9)排气筒排放。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及类别分析,(#6-#9)排气筒粉尘的排放浓度《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C.本技改项目成品一车间和成品二车间技改干燥窑焚烧尾气主要成分含有颗粒物、SO2NOx、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等,分别通过同一根22高排气筒排放;干燥窑干燥尾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SO2NOx,分别通过同一根22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醛和酚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②噪声

本技改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新增的技改设备产生的噪声。针对噪声源须采取低噪设备,可以采取加设减振基础及隔声罩,隔声罩内壁贴隔音板,加塞隔声棉等隔声降噪措施,经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设备噪声可降低25dB以上。经初步预测,声源噪声在经距离衰减后,噪声源对金山耐火材料厂四周厂界处的噪声排放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③固体废物

本技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落地灰、废原料编织袋和职工生活垃圾。

针对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车间落地灰经收集后回用于废砖回收车间的生产中,不外排;废原料编织袋外售处理;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区,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收集区,定期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


关键词:辽宁青花 镁碳砖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