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在2017-2018年冬春季和高温、雨季开展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冬春季期间(第一季度)错峰生产(停产)30-45天,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的水泥窑生产线在不影响垃圾正常处理的前提下要参加错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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