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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国已建成全球产业链最完整的钢铁工业体系,有效支撑了下游用钢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与此同时,钢铁工业也面临着产能过剩矛盾愈发突出,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环境能源约束不断增强,企业经营持续困难等问题。产能过剩是制约行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受益于2016年以来的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国内钢材价格正逐步恢复至合理水平,钢铁行业状况较2015年明显好转,正逐步走向有序健康发展。为使产能利用率恢复到合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去产能”仍是近几年钢铁行业发展的重要政策。
根据国家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2019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的要求,对于尚未完成压减粗钢产能目标的有关地区、有关中央企业,要继续坚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力争在2019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我省(山西省,下同)制定并下达了2019年全面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的任务目标。
二、《通知》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工作目标:根据我省与国务院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十三五”去产能总任务中剩余175万吨粗钢压减任务,确保在2019年内完成。
主要任务:根据各市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长治市需要完成剩余35万吨粗钢压减任务,吕梁市需要完成140万吨的粗钢压减任务。两市要分别制定落实压减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倒排工作进度,落实承担压减任务的企业和具体设备,保证在年内完成对承担压减任务的炼钢设备的拆除。
三、如何保证《通知》任务落实?
为保证《通知》中的任务落实,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重点做好承担产能任务企业的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坚决守住社会民生和金融安全的底线,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完成2019年度产能压减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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