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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出台
发布时间:2016-11-21 浏览量:1025

石家庄市实施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1月17日起至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通过减少火电企业发电量、停产钢铁和水泥企业等措施,并继保定、衡水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后,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尽最大努力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9月中旬以来,石市连续出现多个重污染天气,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位持续倒退,完成全年PM2.5浓度下降10%的考核任务极其艰难。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石市研究决定,利用从现在到年底仅有的45天时间,在全市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此次行动目标明确,即确保2016年PM2.5年均浓度不出现“不降反升”问题,并力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10%的目标任务;确保到年底前不出现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数值500以上的“爆表”天气。

方案明确了13项工作措施和14项保障措施。

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

对火电企业实行“以热定电”,最大限度减少火电企业发电量。

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全市所有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实行“朝九晚五”错时上下班制度。

除承担居民供暖和保民生等重点任务的生产线外,全市所有钢铁、水泥、焦化、铸造、玻璃、陶瓷、钙镁行业全部停产。

对全市制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原则上所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序全部停产。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停产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限产减排。

非承担居民集中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燃煤茶浴炉及花房、苗圃、蔬菜大棚、畜牧生产设施等未采用清洁燃料的燃煤设施一律停止使用。

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企业一律停工,非民用燃煤设施一律停用。

全市所有露天矿山、采砂、石材加工、砂石料加工等行业全部停工停产。

未经市政府批准,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一律禁止建筑物拆除、道路开挖、混凝土搅拌及土石方、喷涂、焊接、切割等具有扬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施工作业。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所有房建工地须采用密目网从底到顶全密闭防尘措施。以柴油为动力的工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

未经市政府批准,市区三环内、各县城建成区、新华区学府路(友谊北大街—柳荫街)段,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严查“黑加油站(点、车)”,严禁销售低于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及普通柴油。

严厉打击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烧山、烧荒等露天焚烧行为。

“一票否决”、严肃问责

对各县(市)、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不降反升”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对相关领导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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