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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因试点推开、抵扣增加等因素,2017年营改增政策新增减税明显增加,2017年共减税9186亿元,比2016年增加3450亿元。与此同时,2017年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比上年下降了0.07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2017年全年组织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12.6万亿元,同比增长8.7%,扭转了近年来税收增长持续放缓的状况,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性明显增强。
其中,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保持领先,2017年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长9.9%,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6.1%,比第二产业高12.3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税收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税收分别增长55.1%和36%。并且,高端制造业税收增势较强,通用设备、通信设备、专用设备等高端制造业税收分别增长23.5%、21.6%、20.9%。
过去一年,税务部门在落实减税政策方面成效如何?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介绍称,在营改增方面,税务部门重点是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2017年共减税9186亿元,比2016年增加3450亿元。
王世宇说,新增减税较多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因素: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2017年有四个月翘尾减税;2016年购进不动产进项税额当年抵扣60%,另外40%结转到2017年抵扣;增值税税率四档改三档政策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7-12月减税147亿元;随着培训力度的加大和纳税人对政策的熟悉度增强,抵扣进一步增加。
同时,税务部门落实2017年出台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也取得明显成效。王世宇介绍,2017年,税务部门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共减税454亿元,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扩大到50万元减税128亿元。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商业健康险税前扣除政策试点以及部分延续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合计减税200多亿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石坚介绍,税收收入增长率是以现价计算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我国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增幅比GDP现价增幅低3.5个百分点,恰恰反映了2017年较大的减税力度。由于2017年海关税收增长23.3%,这样整个税收收入增幅为10.7%,比GDP现价增幅低0.5个百分点,相应地2017年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比上年下降了0.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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