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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鞍山市坚持立行立改,立足解决本市环境突出问题,出重拳治理镁产业镁砂行业环境污染,并结合全市环境问题现状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鞍山市立即成立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委、农委、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环保、工信以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全方位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查处等行动,助力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边督边改”的整改要求,鞍山对群众投诉案件涉及的问题均以“三日办理、五日办结”的原则开展工作。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依照规定确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路线图”和最后完成时限,做到了“无头案”“搁置案”“隐藏案”为零,全部案件均实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对于城市重点污染点源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鞍山市集中力量,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市镁产业镁砂行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94家共2108座炉窑,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8起,责令停建、停产和改正的企业73家,停产关闭企业10家,移交案件8起,拘留12人,上缴罚款350余万元。鞍山市还开展了水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对40个污水直排口及4处黑臭水体开展治理;完成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方案,积极推进铁西开发区及铁东中法区域污水截流工程。
鞍山市还举一反三,针对白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开采和审批、镁行业产能利用率控制、黑臭水体排查等重点内容,未雨绸缪,提前做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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