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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应该跟农业一样划归为第一产业。联合国是把矿业作为第一产业对待的,主要发达国家也是把矿业作为第一产业。”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毓川如此表述。
这是一个讨论了多年的问题了。在近日召开的2017年中国矿业全产业链大会(第二届)上,这个话题再一次勾起矿业界人士敏感的神经。
矿业是矿产勘查业和矿产开采业的统称。从全球来看,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多数将“矿业”划入第一产业,但也有两个发达国家将“矿业”划入第二产业——德国和日本(都包括探矿)。而在我国,根据2003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采矿业”划入第二产业,“矿产勘查业”则划入第三产业。
目前,包括最新增加的独立矿种天然气水合物(俗称可燃冰)在内,我国已发现173种矿产资源。尽管矿业为我国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但是中国矿业的产业定位一直备受争议。
“将矿产勘查划到第三产业,是非常不科学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鞍钢矿业公司董事长邵安林在会上表示,矿业属于基础产业,是为加工业提供原料,主要附加值在后端,应将矿业由第二产业划为第一产业。
国家正式文件无“矿业”一词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未将矿业作为独立产业对待。实际上,“中国矿业”也只是我国矿业界的习惯用语,在国家的正式文件中,并没有“矿业”一词。
联合国现行《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4.0版),将“矿业”独立列为B门类,包括采矿和探矿。全球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在自己的产业分类中都遵循联合国的标准。制定了《矿业法》的国家,都有确认“矿业”覆盖范围的条款。
与此不同的,在我国的正式文件中,并没有完整的“矿业”,只有分割为二的“采矿业”和“矿产勘查业”。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虽说是派生于联合国标准的ISIC-4.0版,却只将“采矿业”划为B门类,而将矿产勘查业划入M门类(包括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属于广义的“技术服务业”)。
根据我国矿业的现状,采矿单位实行不完整的企业体制,探矿单位的主体实行事业体制。这两者合起来是否就等于联合国标准中的“矿业”呢?任何法律和文件都没有说——既不见肯定,也不见保留。
矿业不作为独立产业而与其他工业门类混在一起具有许多弊端。首先,将矿业产值纳入第二产业产值来统计,增加了工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人为地提高了我国工业化水平。其次,对矿业界也很不公平。没有一套适应矿业收益递减规律的税费政策,使得采矿业比一般制造业税费水平高出7~8个百分点。此外,扭曲了矿产品价格。把矿山作为制造业的生产车间,为提高后续产品效益压低矿产品价格。
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人们的衣、食、住、行、用、医等方面和国家的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都离不开矿产资源。实际上,早在1950年1月,毛泽东在一位地质勘探专业中国留苏学生笔记本上题写“开发矿业”的题词中,就是把矿业作为一个独立产业加以对待。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在国家文件和科学研究资料中,通常把“矿业企业”和“工业企业”合称为“工矿企业”。可见,当年也是把矿业作为独立产业对待的。
世界矿业大国和矿产消费大国大都把矿业作为一个独立产业,而我国号称矿业大国,居然没有一个独立的产业定位,是很令人称奇的。
矿业也曾尝尽第二产业甜头
联合国制定的产业分类《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O-4.01版》中,将农业和矿业(包括探矿和采矿)均划归为第一产业。陈毓川介绍,世界矿业大国和矿产品消费大国(如俄罗斯、美国、巴西、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等)大都把矿业作为第一产业对待。
目前,我国对矿业的划分法扭曲了矿业产业的性质,将同属于矿业产业的两个阶段人为地划分在两类性质不同的产业,显然是不合适的。邵安林表示,我国矿业的产业定位现状,可说是全球独一无二:既不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又不符合我国国情。
实际上,造成上述结果,既有政治原因,也有经济原因。因为国家出台的每个经济政策都是针对某个产业的,而不是针对某个行业的,而经济表现也是通过各产业的数据来反映的。
中国是一个政策导向很强的经济体,如果产业划分有问题,那么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就会大打折扣。但不得不承认,中国在产业划分上的确非常混乱。因为三大产业的概念是改革开放之初引进的,那时人们对产业的认识有限,加上中国自身经济体制和世界主流区别很大。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采矿和矿业加工(比如石油开采和石油化工),以及销售(当然当时还没有销售的概念,以配给为主),基本上长期是由某个经济部门在完成(以前国务院的石油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后来拆成三大石油公司和各种煤炭公司),所以为了政策的一致性,基本上都划到同一个产业下了。
而探矿这个产业当时基本上是由另一个部门——地质部在负责,所以在中国没有把探矿业强制划到第二产业,而是划到了第三产业。这些是政治原因。
至于经济原因,国家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政策都是向第二产业倾斜的,只有在最近十年才重新开始关注第一产业(主要是农业)的问题,然后就有了近些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的话题。
所以,采矿业划到第二产业,在改革开放的前二十年,是享受到了很多在第一产业中没有享受到的政策。
矿业划归第一产业十分必要
其实,对于产业的划分,还有就是认知原因。
很多人很简单的认为第一产业就是农业,第二产业就是工业,第三产业就是除农业工业之外的行业。可能当时划分的时候人们就是这样想的。一般来说,农业基本上就是“农村里的产业”的意思,经济上农业只包括养殖业和种植业,而林业、牧业、渔业不属于这个范畴。很多人眼里的工业就是使用机器生产的产业,通过加工、改造原材料从而创造价值的产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等。
实际上,国际上通用的产业划分里,第一产业指从自然环境直接获取产品的产业,包括农林渔牧,以及采矿和制盐(制盐中国也算做第二产业);第二产业是指通过加工第一产业提供的原材料来创造价值的,包括制造业、建筑业等;第三产业是指给其他企业提供服务的产业,类别非常多,包括金融、物流、零售等。
陈毓川表示,将采矿划为第二产业迟早要出问题的。全球主要国家中将采矿业划为第二产业的只有三个:中国、德国、日本。但是后两个有个很明显的共性:本国矿产资源并不丰富,采矿业在国民经济中重要性并不大。尤其是日本,几乎没有矿产资源。
而中国则不一样,中国的采矿业在很多地方是经济支柱或者至少是数一数二的产业,比如黑龙江、山西、贵州、内蒙古、新疆等。把矿业划归第一产业十分必要。
采矿业和农业一样,属于资源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依靠自然资源,比如土地;而第二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依靠劳动力和机器等资本。两者在经济投入上有区别,所以在经济政策上也应该分开讨论。
“当前整个矿业行业都还在继续下行,这两年国家研究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这远远不够,国家应该考虑我国的资源赋存条件,将税费水平调整到和国外的相等的水平上。”邵安林认为,把采矿业划归第二产业,长久以往就会造成政策和产业不匹配,从而造成扭曲。
邵安林表示,把矿业作为第二产业,制约了矿业发展,国际上大多国家都是把矿业作为第一产业,我们应该尊重矿业的特殊规律,将矿业由第二产业划为第一产业,让矿业享受到第一产业相关的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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