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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我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我省镁产业综合治理成果,近期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加强全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即着眼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又着眼于我省镁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治理工作要通过开展环保治理、安全生产整顿、质量监督检查、矿山整顿和生态修复以及价格、税收等专项整治,解决行业中存在的行业准入门槛低、环保治理水平差、污染问题突出、资源过度开采、无序竞争、产业集中度低等问题,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控制矿石开采量,改善开采秩序;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保持市场秩序稳定,加快镁产业向集团化、标准化、高端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
关于印发《加强全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镁〔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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