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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全面停采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量:1076

9月13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检查组来到位于宽甸满族自治县白石砬子自然保护区内的龙圣合铁矿。这是中央环保督察向辽宁省反馈的11宗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之一。在现场,记者看到矿山已停产,所有的采矿设备已不见踪影,矿坑也已回填并种植上了树木,一棵棵红松树苗在秋日湛蓝天空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青翠。

宽甸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勇韬介绍,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宽甸局迅速制定了各级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到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并对被破坏地区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据悉,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问题,辽宁厅明确了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前完成分类梳理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采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自然保护区内11宗矿山已全部停止开采。

下一步,辽宁省将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全面开展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清单和采矿权清单,拟定分类处置意见并上报国土资源部,从而完成矿业权稳妥有序退出保护区的基础工作,确保新设矿业权不再进入自然保护区。

对反馈意见中全省镁矿资源开采问题,辽宁省将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为原则,全面加快第三轮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严格执行菱镁矿的总量调控指标和准入条件,确保菱镁矿资源依法有序开采,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监管。

辽宁厅副厅长马原表示,厅党组对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在全省组织落实。辽宁厅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以解决国土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不手软,上下联动、标本兼治,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绿色发展水平。


关键词:辽宁自然保护区 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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