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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30日,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在海南省屯昌县召开矿业权与地质环境管理培训班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现场会,加快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海南厅强调,矿产资源开发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要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模式,形成共同监管责任体系,提高治理成效。
海南厅提出,大幅度提高矿业活动准入门槛,取缔粗放型、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业活动,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业之路;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模式,加大对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力度;严格监管,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强化企业矿山恢复治理意识;建立共同责任保护意识,形成共同监管责任体系,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作为国土资源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海南厅明确,要让老百姓和基层组织享受到矿业带来的红利,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合力,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成效;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加快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恢复治理新模式;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
海南厅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业管理制度,建立净采矿权出让制度,确保采矿权出让后能够形成有效供给;继续深入清理整顿及严格审批监管矿业权,严厉打击无证开采、非法收购砂石土资源等违法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现有矿业活动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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