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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县非煤矿山“三个一批”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持续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省、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经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十届八十二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对岫岩满族自治县竹源石业有限公司等25座非煤矿山生产系统实施关闭退出处置,保留采矿权(建筑用砂石土矿除外),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现将拟关闭退出矿山生产系统名单公示如下:
本公示期限7个自然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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