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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跑路——开展了区域性压矿调查评估的地区,建设项目未压矿证明由厅下放给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无需再到省厅办理;简审批——开展了区域性压矿调查评估的地区,对区内已经同意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的单个项目不需要开展评估,不需要履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近年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在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推进审批权力下放,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该省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改革实现市、县、园区“三级”全覆盖,通过全面实施区域性压矿调查评估,审批效率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改革正在深刻改变着压覆重要矿产审批领域,基层和建设单位纷纷点赞。
2017年7月7日,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司长鞠建华在江苏调研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时,对江苏的压矿审批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江苏的压矿审批“放管服”走在了全国前列,要求江苏厅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推广的示范。
建立“3+1”制度体系,“三级”全域覆盖提速压矿审批简政放权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处长胡建平告诉笔者,江苏的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改革主要是分“三步走”,用3年的时间健全了“3+1”制度体系,逐步做到了“全域覆盖”。
2015年,江苏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的通知》,目前已有9个设区市的调查报告已通过审查并办理了压矿预登记,今年完成全部设区市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压矿调查。2016年,针对江苏省平原地区重要矿产资源不丰富的特点,江苏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以县(市、区)为单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试点的通知》部署开展以县(市、区)为单元的压矿调查工作,目前全省已有20余个县(市、区)启动调查工作。2017年,为进一步扩展区域压矿调查范围,扩大区域评估范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江苏厅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开发园区等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的通知》,开展了县(市、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省以上开发园区的区域性压矿调查,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城市建设用地范围”、“重要矿产资源贫乏的县(市、区)”以及“开发园区”等区域压矿调查调查评估,江苏厅于2017年又组织编制并印发了《江苏省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工作技术指南(试行)》,在国内首次系统性提出了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工作技术要求。至此,江苏厅建立起了一套区域压矿调查评估“3+1”制度体系,为改革审批制度、简政放权打下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全域覆盖’式的服务让我们少走弯路、少跑路,减少手续办理中的很多环节和麻烦。”在镇江市丹徒区高校园区,笔者见到了指挥部的负责人陈明胜。在接过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文的时候,陈明胜由衷的感叹,改革前,园区压覆矿产审批,按照法定程序,所需时间长,有些项目甚至需要几个月时间,现在竟然缩短到2~3个工作日。真没想到,政府推行简政放权后,审批效率如此之快,陈明胜说,“简直是做到极致了,真的没想到”。
守土有责,“放彻底”还要“管得住”
近年来,江苏厅还积极为国家、省重大工程提供优质服务,必要时超前介入,对一些重点工程急事急办,有力保证了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及时推进。
徐宿淮盐铁路的顺利开工建设就得益于压覆矿审批改革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带来的“加速度”。对此,江苏省铁路办苏北铁路公司部门负责人钱利平深有感触。在徐宿淮盐铁路建设项目开工伊始,江苏厅在可研审批环节即发现了该项目在淮安压覆了一处重要的盐矿,项目建设一时陷入了僵局。针对此情况,江苏厅在查询周边地区没有矿产资源的情况下,建议设计单位局部优化线位方案,绕开了该处矿产,如此既节省了工程投资,又加快了前期工作进程,从而实现了当年立项当年开工的“加速度”。
“放彻底”还要“管得住”,江苏厅严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关,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优先,对涉及压覆重要矿产的工程项目采取一次性行政审批告知,要求建设单位尽可能改址,对确实不能改址的建设项目,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作为省厅是否同意压覆的重要依据,做到“守土有责”,妥善处理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保护矿业人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胡建平表示,预计3年内江苏区域压矿调查范围将覆盖全省面积的50%左右,压矿审批工作下放到设区市的比例也会在50%,随着压覆矿审批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江苏还会有更多的建设单位享受到压矿审批改革带来的便捷服务。
改革催生发展动能打造服务高地
少跑路、简审批,为基层以及建设单位提供了方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放彻底,同时还能管得住,行政审批改革正在深刻改变着压覆重要矿产审批领域。其实,这只是江苏矿政审批简政放权的一个缩影。
早在2016年末,江苏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来江苏厅视察工作时,省编办主任俞军就对江苏的压覆矿审批改革给予了高度肯定,表示江苏的压覆矿产审批工作不仅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也极大地方便了基层和建设单位。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政府服务提出了新要求。”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祖耀升表示,江苏近年来结合省情,提出了矿地融合地质工作新模式,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机制,这对于矿政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改革建立了一套制度体系,实现了“全域覆盖”,提高了审批效率,推进了审批权力下放,提升了基层和建设单位的满意度,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助力,实现了在全国打造了压矿审批服务高地的目标。
“当前,加快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是公众的期待,也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不容懈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我们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在‘放管服’上下功夫,把该放的放到位,把精简的精简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持续释放出无穷的活力。”祖耀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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