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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 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3 浏览量:8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生态环境局:

为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部署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无废”建设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会同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本地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的指导,引导园区、企业按照《“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指南(试行)》(《通知》附件1)自愿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制定并实施园区或企业的建设方案,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升消纳利用水平。

二、凝练经验做法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会同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无废”建设的园区或企业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向“无废化”转型的典型案例,引导园区和企业主动推行“无废”生产模式,并将典型案例及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征集典型案例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局按照《通知》中的征集对象和基本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园区或企业积极申报,填写《典型案例申报书》(《通知》附件2),鼓励针对产生量大、利用难度高的固体废物报送案例,推动解决制约行业发展共性问题。请各市对本地区案例进行遴选推荐,并于2026年4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各1份),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文件、《典型案例申报书》、《典型案例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

四、联系方式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处

联系人:牛大群 电话:024-86892792

(二)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联系人:王威 电话:024-62788336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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